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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指导基金 第二批拟互助机构

凭据《苏州市产业指导基金治理办法实施细则》(简称治理办法)、《苏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指导基金运作方案》的有关规定,苏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指导基金(简称“指导基金”)经由尽职观察、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等环节,北京君联惠康股权投资合资企业(有限合资)、上海杏泽三禾创业投资合资企业(有限合资)、苏州济峰三号股权投资合资企业(有限合资)、博远二期人民币基金(以工商审定名为准)、苏州中新兴富数智创业投资合资企业(有限合资)、苏州芯动能科技创业投资合资企业(有限合资)、姑苏智汇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以工商审定名为准)通过指导基金治理委员会的最终评审。

凭据相关规定,即日起通过媒体对第二批终审通过拟互助创业投资机构举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周,自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

如对上述创业投资机构有异议或领会其存在违法、违规谋划行为,请于公示时代与指导基金治理人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国发创投联系人:戴沁怡            电话:0512-65126437

2020年12月 19日